第一百三十六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时间:2026-05-19 18:00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房源公示期: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8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5日中午前,到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58号窗口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县住建局(房产预售科)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退房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5月28日15: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58号窗口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七、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八、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第一百三十六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幢号

单元号

房间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单价(元/㎡)


1

东门凤凰城

2

2

201

住宅

132.96

5800


2

书香名门

8

2

902

住宅

117.4

5800


3

书香名门

11

2

1201

住宅

122.59

6000


4

书香名门

9

2

1702

住宅

109.13

6700


5

书香名门

9

3

901

住宅

109.3

6700


6

书香名门

9

3

1501

住宅

109.3

6700


7

东方名郡

1

1

1702

住宅

116.22

4594.73


8

东门凤凰城

4

3

502

住宅

118.78

5988.62


9

雲樾东方

8

2

104

住宅

134.27

6920


10

雲樾东方

A6

1

101

住宅

129.9

6521


11

雲樾东方

A6

1

102

住宅

129.9

6441


版权所有:灌云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 网站地图 >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