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时间:2019-04-17 09:58  信息来源:灌云[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第六十九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一、房源公示期: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5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5日中午前,到恒驰大厦行政中心2楼45号窗口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县房地产管理处(市场科)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变更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9日14:3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恒驰大厦11楼会议室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七、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八、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第六十九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幢号

单元号

房间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单价(元/

1

万和人家

3

1

1001

住宅

113.17

4930.635

2

伊和苑

23

1

101

住宅

122.03

6768.83

3

新城嘉园

23


19

商铺

33.36

11091.04

4

皇冠世纪城

20

1

201

住宅

129.3

5978.34

5

清华苑

1

3

301

住宅

128.43

3350

6

万和人家

3

4

607

住宅

103.78

4798.93

7

时代花园

A-15

1

602

住宅

80.67

2483

8

万和人家

1

4

201

住宅

94.82

5174.34

9

西苑星城

17

1

2003

住宅

47.85

5048

10

伊和苑

18

1

102

住宅

122.63

6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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