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9 11:23 信息来源:灌云[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通榆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通榆河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南通市、连云港市和盐城市14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通榆河涉及县(市、区)名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29日
通榆河涉及县(市、区)名单
序号 |
设区市 |
县(市、区) |
1 |
南通市 |
海安市 |
2 |
连云港市 |
赣榆区 |
3 |
海州区 |
|
4 |
灌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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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灌南县 |
|
6 |
盐城市 |
亭湖区 |
7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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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盐南高新区 |
|
9 |
大丰区 |
|
10 |
响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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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滨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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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阜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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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湖县 |
|
14 |
东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