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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132/2017-00445
发布机构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3-16
标 题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灌政办〔2017〕41号号 主 题 词 卫生、体育/卫生,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 时间:2017-03-16 16:4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灌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灌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中医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是祖国的一个伟大宝库,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是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中医药强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云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76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中医药产业现状

(一)中医服务现状

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农村中医药三级服务网络,形成了院有专科、人有专长、病有能医的局面,开展纵向中医药技术指导与合作,培养了大批农村中医药人才,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中医药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修、转诊、会诊机制。目前,我县有二级中医医院一所,建筑面积3264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9932平方米,床位420张,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中医综合诊疗区,截至2016年有7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诊疗区通过国家示范中医综合诊疗区验收;2017年3家乡镇卫生院争创国家中医综合诊疗区,所有村卫生室都配有中药饮片或毫针、火罐、电针仪等中医治疗器具。到2015年底,全县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人,占全县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9.8%,每千人口拥有中医人员0.23人;全县中医床位500张,平均每千人口0.63张,占总床位数的16.1%。我县现有中医特色(重点)专科9个,其中中医院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项目2个(肝病科、针灸理疗康复科),省中医药局中医重点建设项目2个(肝病科、骨伤科),重点专科3个(肝病科、骨伤科、脑病科),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4个;县人民医院设中医科室有中医科、针灸推拿科;设中药科室有中药房、中药库、中药加工室。全县有村卫生室324个,每个卫生室均有一名以上能中会西医的乡村医生,占乡村医生人数的35%。

(二)中药产业现状

我县中药材资源比较丰富,群众有种植中药材习惯,特别是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百名教授科教兴百村小康工程,有力地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以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中药材科学系作为科技支撑,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响应、支持和上级领导的关怀、肯定。围绕万亩中药材基地规划、开发、建设和发展,面向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农村科普工作,通过创建工作的深入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种植中药材的积极性。2012年10月连云港圣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伊山镇建成投产,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从事紫苏种植与加工。南岗乡引进投资近亿元的灵芝深加工项目,将灵芝制作成灵芝孢子粉,远销国内外。药材产业的壮大发展,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为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县的中医药事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体系及整体规划需进一步健全;二是全县范围内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等网络有待完善;三是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人才队伍学历不高,中医大中专毕业生对中西结合治疗疾病和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发掘中医药资源的实践和总结欠缺;五是中医药事业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中医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六是中药深加工企业较少,深加工产业链较短;七是与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还不够,科技投入不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健康灌云为统领,以打造中医药强县为目标,以促进中医药与产业融合为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市场培育,彰显特色优势,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加快构建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把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理念,用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事业,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双轮驱动,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市场培育,同时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和行业监管方面的职责,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弘扬特色,融合发展。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方法,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等产业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坚持以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为着力点,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新机制。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链,中医药健康服务成为新常态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确保2017年通过国家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1.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更加优化。县中医院建成基本现代化中医院。逐步建成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我县农村中医药工作三级网络,达到人员、房屋、设备基本配套,加强中医药机构内涵建设和农村中医药工作建设,加快人才培养,使中医药在我县医疗业务中的诊治率及参与层次达到国家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标准,并达到苏北先进水平。

2.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规划期间确保5种常用中药材的规模化种植;开发一批国内急需并符合国际规范的现代中药新药,力争1-2个新药品种进入国内市场;建设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完善中药材及中药生产标准规范;培育若干个能进入国内前100强的中药产业集团;发展现代中药产业,提高灌云中药产业深加工对全县GDP的贡献率,力争实现中药产业营销收入60亿元,利税15亿元;拓宽中医药经济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加居民就业机会。

3.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更加突出。确保县中医院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力争达三甲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综合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覆盖,5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综合疗区(中医馆)通过国家级中医诊综合疗区验收;全县中医药健康服务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例达30%以上。

4.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贯彻执行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全社会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推动中医医疗服务多元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开办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

2.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加快县中医院医联体建设,开展县乡村中医药一体化服务管理。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

3.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与水平为核心,推进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县中医院住院床位拓展到600张,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人才结构合理、中医专科特色明显的基本现代化中医院;巩固肝病科、骨伤科、脑病科等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其他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要进一步做大做强,针灸、推拿、肛肠科要创市级重点专科;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以医、教、研相结合促进中医临床学科建设,力争2020年前建成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6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巩固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强化医院的内涵建设,争创全省中医“名院”,力争2020年前创建三级中医院。

4.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探索中西医协作新机制,加快乡镇卫生院中综合服务区建设,乡镇卫生院中综合服务区覆盖率100%,50%乡镇卫生院中综合服务区达到国家示范中综合服务区标准以上,每个中医综合诊疗区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10种,规范开展中医师多点执业,推动中医药优质技术和人才资源下沉,整体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加强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专业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县中医院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融合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推进中医药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机构,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范围。加强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开展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伤康复等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与中医院合作开展中医康复技术服务,探索建立中医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1.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发掘中医药文化传承,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课程,在幼儿园、小学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推广普及中医药知识。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定期开展中医医院社会开放日活动。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招募中医药服务志愿者,开展中医药惠民服务行动,举办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

2.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融合发展。重点支持紫苏、灵芝、金银花深加工企业3-4家,使其上规模、扩生产。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中医药文化为重点,打造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建设一批中医药氛围浓郁的旅游景区、养生体验中心、主题公园、观赏基地和街区等,形成一批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鼓励中医医院与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建立协作关系,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开发推拿按摩、针刺艾灸、拔罐药浴、药膳美食等可体验、可消费的养生保健旅游系列平台。支持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交流合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7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提高中医药事业经费,确保增长的幅度不低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在制定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价格制度时,优先考虑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措施。

1.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简化住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申办条件,加强监管,大力扶持开办中医药健康服务类机构。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对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和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鼓励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中医师自主开办诊所或提供线上医疗、健康、养老、康复、慢病管理等咨询服务。

2.加强用地保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考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安排土地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3.加大金融支持。支持按规定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发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新增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四)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将适合由行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行业组织承担。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类职业技能人员分类系列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统计分类研究,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统计制度试点。建立中医药行业协会参与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监管机制,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强化对中医药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监督,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引导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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