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5-00402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5-12-02 |
| 标 题 | 关于下发灌云县2025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结果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卫生、体育/卫生 |
| 内容概述 | 无 | ||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2-02 17:1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准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23〕8号)等文件要求,县卫健委组织专家于2025年11月20日对全县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具体结果如下:
灌云县人民医院许可项目:1.助产技术;2.计划生育技术:终止妊娠手术(早、中期)、输精卵管结扎术、放取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复通术。
灌云县中医院许可项目:1.计划生育技术:终止妊娠手术(孕14周以下)、输卵管结扎术、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
连云港灌云仁济医院许可项目:1.助产技术;2.计划生育技术:终止妊娠手术(孕14周以下)、输精卵管结扎术、放取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复通术。
以上三家单位准予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各相关机构要以此次校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严格落实母婴安全核心制度,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其他未经评审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日起执行。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