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6-00180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04-27 |
标 题 | 关于灌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其他/其他 |
内容概述 | 关于灌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6-04-27 00:0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灌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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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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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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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财政局局长 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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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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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灌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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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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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民生事业得到有效改善。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大力培植财源,狠抓财税征管,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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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2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3.73亿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34.67亿元,增长1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8.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5亿元,增加6.11亿元,增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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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1.9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2亿元,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含专项补助)27.4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88亿元(含置换债券6.6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调入资金0.95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5.87亿元,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8亿元(置换债券),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结转6.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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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6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23.2%,完成调整后预算123.4%(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批准,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6.32亿元调整为6.45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68亿元,增加3.27亿元,增长11.1%,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4.3%。(详见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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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07亿元。其中:县级收入7.96亿元,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含专项补助)27.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4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8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调入资金0.95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96亿元,其中:县级支出32.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2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2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8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88亿元(置换债券转贷乡镇和园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11亿元。(详见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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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和临港产业区,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6亿元,增加2.23亿元,增长7.6%。其中园区完成21.72亿元,增加2.17亿元,增长11.1%;乡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7亿元,增加2.84亿元,增长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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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6.84亿元,增加3.58亿元,增长8.3%。其中县级收入43.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2亿元(置换债券);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4.8亿元,其中县级支出40.7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4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2亿元(置换债券安排),调出资金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4亿元。(详见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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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45亿元,其中:当年征收6.12亿元,财政补贴5.7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0.62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4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1.39亿元。(详见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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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财政与省财政、乡镇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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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财政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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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走势,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的税源基础。积极调度资金,全力支持园区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财政转贷新增及置换债券10.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2亿元,主要用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文体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7.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有效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降低了融资成本;安排各类专项资金超5000万元,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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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先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积极落实有关民生支出提标政策,民生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形成。2015年,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提升至85%以上。一是教育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县级财政投入7.88亿元,增长15.8%,教职工增资、教育公用经费、教育现代化、校安工程、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建立覆盖教育各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偿还教育建设项目债务7500万元。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县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超9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提高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90元提高至105元,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380元,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动态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提升。县级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5.02亿元,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积极实施精准扶贫,各项惠民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探索“一带一扶三救助”多元化扶贫之路,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5198万元。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等建设引导资金1.6亿元,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整治工程,财政资金投入5500万元,加强我县苏北地区重点中心镇建设,从污水处理、街面出新、环境美化、道路提升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极大地提升了小城镇的整体配套功能。拨付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资金4640万元,安排交通道路工程专项偿债资金1.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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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下大气力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财政部开展的2014年度全国1959个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县位居第31位,其中全省排名第5位。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实现了政府收支预算编制的全口径。深入推进部门全口径预算编制,以“全面、标准、规范、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将所有预算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统一的支出定额标准,单列“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改变用途、统筹使用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100万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通过简化程序、实施先预拨再清算等措施,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在2015年使用率达90%以上。三是从严控制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预算执行原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和《进一步加强县级预算指标管理》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出预算结余不结转、项目支出进度不达标收回资金等强制性规定,从制度上对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四是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进行全面规范,政府预决算草案及其附表、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实现公开。五是财政监管重点突出。对2014年教育现代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大惠民政策的落实。全面推进绩效评价,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凡是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并组织开展对绩效目标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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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我县财政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阶段,五年来,财政系统团结一心,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目标,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追求,为全县建设全面小康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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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突出财政增收,坚持提升质量,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2亿元,较“十一五”末的2010年增长1.39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5亿元,较“十一五”末的2010年增长1.14倍;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占比较2010年提高15.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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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突出职能发挥,坚持服务发展,财源经济明显壮大。抢抓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支持临港产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园区项目承载力和产业集聚度明显提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6.51亿元快速增加到2015年的21.72亿元,增长了2.34倍,年均增长27.25%。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技改补贴、融资担保、产业引导、人才引进等进行精准扶持,全县税源基础不断夯实,2015年纳税超千万元重点企业60家,较2010年增加4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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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突出民生重点,坚持优先保障,社会保障体系明显完善。着力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社会事业投入,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十二五”期间,民生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从76%提高至85%,财政对养老、卫生、低保、教育、住房等民生事业各个环节的补贴实现全覆盖,逐步形成了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补、学有所教、住有所居”为主要目标的公共财政支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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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突出创新创优,坚持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完善,预算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非税收入征缴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撤销了所有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财政专户减少三分之二,财政资金安全性显著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从无到有,覆盖面不断扩大,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初步形成;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控等工作均取得明显进步,财政部门依法聚财、理财、用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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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数量少、总量小,工业税收持续减收的局面仍未扭转,工业经济对财政增收的贡献不足,财政持续增收缺乏支撑;房地产开发土地成交量小,房地产税源储备不足,将对县级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影响;人员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民生保障标准提高等刚性支出增长快,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投入和财政配套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高,财政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仍需加强;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财政风险不断加大等。对于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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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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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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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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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安排基本原则是:一是全面统筹,将所有预算收入纳入财政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二是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切实保障国家、省和县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以新《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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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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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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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2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同)增加3.93亿元,增长1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5.6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7亿元,增长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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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省对县、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参照上年有关结算补助和上解情况测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81.75亿元,除县乡政府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5亿元外,其余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债券转贷收入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1.75亿元,除县乡政府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9亿元外,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0.8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22亿元。收支相抵,保持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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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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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级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74亿元,下降15.3%(如剔除2015年县级一次性税收因素,则增长约6%)。加上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41亿元(其中专项补助15.5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4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1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亿元,调入资金3.77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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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68亿元,减去根据上级要求专款专用的专项补助15.57亿元、上年结转支出6.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22亿元、对下级补助支出5.7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0.84亿元,县级当年可用财力19.22亿元,拟全部安排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7.8%。(详见表六、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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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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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支出拟安排6.6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亿元,增长31.5%。安排6.08亿元,用于保障全县教职工及其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余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学校运转以及高中债务化解、校安工程、助学金等政策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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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安排2.1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49万元,增长25.5%。安排664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配套,安排企业养老保险补助4345万元,安排1949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配套,安排1380万元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人尊老金,安排1289万元,用于大学生村官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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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支出拟安排1.68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08万元,增长36.6%。安排1.0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配套,安排3816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安排600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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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拟安排7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02万元,增长53%,主要用于缴纳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为体现公平性,2016年1月起将事业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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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还未全部结束,上述预算草案为初步汇总数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还将存在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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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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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4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对投融资平台公司摘牌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将减少。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0.7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0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3.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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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支出。剔除预计补助乡镇和园区支出3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0.23亿元。(详见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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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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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98亿元,加上财政补贴5.52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滚存结余11.39亿元,社保基金总收入23.89亿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2.8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滚存结余11.04亿元。(详见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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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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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企业共23家,统一规定按预计的2016年可分配利润20%比例上缴,但由于目前县属国有企业或属于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传统行业企业,或属于投融资平台,盈利性都较弱。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2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支出。(详见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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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各项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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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重点保障,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集中。支持各类园区、港口、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培育“236”现代产业体系。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项目,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实施“工业主导、创新驱动、开放引领、城乡统筹、民生共享”五大发展战略提供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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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收支结构,促进民生和谐幸福。一方面,强化收入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启用新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加强非税征管,全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方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坚持民生优先原则,重点支持“一个体系、两大工程、四项提升”的民生事业发展计划,加大实事工程、重点项目、民生保障等投入,落实“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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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预算单位分类保障标准,减少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规模,探索实施项目库管理;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公开时效性,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直接办理,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建设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实现财政数据的大集中,实现财政业务的互联互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债务收支计划管理;继续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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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狠抓重点突破,加快跨越赶超,确保首战必胜,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的幸福新灌云而砥砺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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