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专属优惠使用指南(旅游)

时间:2023-02-08 16:16  信息来源: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关爱“三属”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推进优待内容落地,对全市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实行免费游览全市所有公办A级景区。连云港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持本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身份证(含电子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享受全市所有公办A级景区免费游览,免收门票(首道)。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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