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17:17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处对对自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4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灌云县仁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吉爱静)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69号-1
2.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云县花园壹号店(负责人:王建)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云山北路西侧、山前河北侧圣华融仕园37幢11室、12室
3.灌云孟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孟祥兰)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支沟村支头路22号
4.灌云云烁诊所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汝康)
地址:灌云县龙苴镇下坊村穆圩北街56号
本次公示期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8826273
灌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