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041/2017-00003
发布机构 燕尾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1-27
标 题 燕尾港镇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文 号 燕综治发〔2017〕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燕尾港镇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时 效

燕尾港镇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1-27[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燕尾港镇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可防性违法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燕尾建设,根据省、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意见和年初签订的平安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燕尾港镇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线,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保障和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促进全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为我全面创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技防设施体系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促进我治安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可防性案件稳中有降,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实现全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通过努力,基本建立起一个“打防控一体,点线面结合、技防配套”的治安防控格局,扎实推进“平安燕尾”建设,促进我社会经济的快速和谐发展。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重点路口路段机关、基层企事业单位技防设施建设。

一要规范各村、重点路口和机关等技防设施建设。全范围内整合原来已装技防设备,新增重点路口摄像头等技防设施建设,力争在12月中旬初步建成电子监控系统(自动监控与记录;图像实时监控和录像;与区域报警中心的联网;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要求所有新建办公场所及新建新农村社区的技防设施建设与整体工程建设应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符合技防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二要逐步建立技防设施。要在继续做好人防、物防的同时,加强统筹规划。

三要着力推进重点要害单位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技防设施建设。党政机关、金融、电信以及卫生、教育等单位必须安装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日常督促检查由燕尾港镇派出所负责落实。对其它基层企事业单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按照现行签订责任书的范围,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公安机关配合。总体要求是符合需要安装的单位比例不低于75%

(二)有效整合资源,建立健全重要路段、治安复杂场所的技防网络。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金融、机关等内部单位的电视监控主机,将电视监控范围延伸到社会面。通过安装全天候专用摄像机或电视监控探头,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网,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

二要加强治安复杂场所的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街道、超市、医院、加油站安装技防设施的步伐,强化社会管理,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区域联动监控报警机制

本着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交通图像信息和无线集群通信系统,为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技术保障。要加快社会资源电视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局指挥平台联网的步伐,做到资源共享,尽快形成覆盖全全时空、全方位的技防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治安技术防范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提升防水平的一把手工程,牢固树立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把社会治安技术防范建设纳入日常重点工作中去,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帮助解决难题,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党政领导要把抓社会治安技术防范工作的实绩列入任期目标 ,作为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要落实经费保障。从2016年起,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投入技防工作,倡导有条件的单位、企业、个人捐款资助,接受款物必须专项用于社会治安技术防范设施建设。

    三要落实人员保障。推进技防工作是深化治安防近体系建设的一种形式,必须在继续加强人防、物防工作的同时,实现三种形式的有机统一。公安机关要加快实现警务工作重点心下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路面和派驻点,保证必要的警力投入治安防控。建立健全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值班人员工作制度,严格各项内务管理。

 

 

 

燕尾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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