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041/2018-00003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8-27 |
| 标 题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燕政发〔2018〕1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08-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郑亚松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燕尾港一级渔港建设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燕尾港一级渔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临港产业区以枢纽港、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为定位,高标准打造海河联运绿色通道,突出海河联运优势,做大做强口岸开放。建设好燕尾港一级渔港,对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拓展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空间和促进渔业生产发展和新渔村建设起到积极作用。2015年9月开工建设燕尾港一级渔港,2016年6月开始试运营。但仍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2017年启动燕尾港一级渔港二期,今年将建成投入使用。
三、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渔港功能多元化
一是出台“四权”分开制度,进一步明晰渔港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监督权,明确管理部门与投资者的责任与权利,保障渔港安全有效运转。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渔港资金使用制度、运营管理制度、渔政监察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渔港安全有序运营。三是拓展渔港功能,充分开发渔港周边的资源,以海滨新城为依托、渔业产业为基础,探索集渔船停泊、避风、渔民休息及医疗、补给及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休闲渔业、海滨旅游为一体的“渔港、渔民、渔村”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