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041/2018-00005
发布机构 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27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燕政发〔2018〕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时 效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08-21[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邓海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乡镇公墓集中安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燕尾港镇已实行公墓集中安置。

一、坚持正面宣传,提高群众自觉依法殡葬意识

我单位多策并举地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宣传到位,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选好公墓集中安置点,采取政府补贴等办法,加快推进乡镇公墓集中安置点建设,要求村民尽快迁移祖坟墓,开创公墓集中安置的春天。

二、落实制度,保证公墓集中安置强行入轨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苏殡葬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墓地选址远离三沿五区,杜绝尸体偷葬;倡导树葬,让无法延续的生命转化为绿色。

三、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公墓集中安置顺利推进

推行集中安葬,会遇到一些阻力,因此要加强执法监管,对那些不到公墓安葬而违法占用耕地、林地或在距公路主干线两侧、居民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区500米以内葬坟的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不听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个别钉子户甚至要采取强制迁移、平毁坟墓等措施,使公墓建设集中安葬强力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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