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041/2020-00003
发布机构 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20
标 题 燕尾港镇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燕政发〔2020〕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燕尾港镇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4-30[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燕尾港镇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同意,现将《燕尾港镇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

燕尾港镇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城管局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灌云县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 11月底,在全镇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全镇范围内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改,集中组织开展涉及违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拆除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分类整改处置一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建筑,为全镇“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对象

依据《灌云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高层违法建筑、压占各类管线的违法建筑、属于违法建筑的群租房、全镇公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处置到位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1.已建成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 米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顶层、通风井、消防通道等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2.出租房屋 10 间以上及出租床位 10 人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且属违法建筑的群租房;

3.压占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4.全镇辖区内公路两侧违法建筑;

5.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我镇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长:卞亚军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郑亚松临港产业区党工委委员成员:刘苏杭临港产业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袁庆超临港派出所所长

孙红成临港国土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志敏燕尾港镇边防派出所所长

芮源隆临港产业区安监局副局长

陈宽兵燕尾港镇水利站站长

李永慧燕尾港镇农科站站长

武传业燕尾港镇三百弓村书记

王永桂燕尾港镇燕尾社区书记

汪海波燕尾港镇新建社区书记

陶明云燕尾港镇海滨社区书记

潘亚军燕尾港镇团港社区第一书记

冯全勇燕尾港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镇综合执法局,冯全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各部门、村(居)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二)设立专项督查组。

镇纪委督查办会同镇控违办组织开展全面督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检查各部门、村(居)履职情况,定期编印督查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9日-3月 31日)。各部门、村(居)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管部门要协助镇做好有物管小区的违建排查工作,临港国土分局和规划建设局要做好对违建违法程度的认定,对辖区五类违法建筑进行无盲区、无死角精准排查、建立专项台账资料,要逐个类别、逐个排查、逐个登记到位,不搞一锅烩。要逐级签字、逐级审核、逐级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3月28日前完成排查汇总、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应报尽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村(居)对排查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实行拆除与分类处置并举的措施,6 月底前完成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整治任务,9 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专项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治理任务,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全力配合,切实抓好本条线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治任务。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部门、村(居)要开展 “回头看”,针对处置不到位、漏报未处置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制定工作措施,确保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迎接县专项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全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带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组织充足的人员力量,抽调业务骨干投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

(二)强化协调。各部门、村(居)及相关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城区要加强协调联动,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格落实执法措施,进行依法严肃处理。镇控违办要牵头会同新闻媒体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使全民参与到违法建设整治行动中来。

(三)强化督查。镇纪律督查办会同镇控违办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采取随机抽查、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履责、不落实行为进行通报。

(四)强化考核。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部门、村(居)及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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