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519/2023-00005
发布机构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12
标 题 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彭洼村、向阳村、川星村、县果园村庄规划(2021-2035)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彭洼村、向阳村、川星村、县果园村庄规划(2021-2035)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9-12[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彭洼村、向阳村、川星村、县果园村庄规划(2021-2035)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村庄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699.04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0.3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报伊山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报批手续。

二、生态空间保护

(1)规划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规划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面积为241.57公顷,分别为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界圩河洪水调蓄区。

(3)保护村内生态林地、湿地、山体、水域等其他生态功能用地,按照“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三、建设空间管制

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99.49公顷。

1、自然村庄分类

规划城郊融合类村庄1个,为邓庄;集聚提升类村庄3个,为朱韩庄、刘庄、王庄;特色保护类村庄1个,为周庄。均为规划发展村庄,是未来重点发展和建设的村庄,允许新建、翻建农房。

规划其它一般村庄13个,为彭南、侍庄、彭北、董庄、王庄、杨圩、万庄、朱庄、卞庄、陆庄、小刘庄、三里、夏星庄,未来将逐步进行搬迁改造,不允许新建、翻建农房。

规划搬迁撤并村庄10个,为徐大庄、薄庄、尹庄、前董庄、柴庄、仇庄、港东、川星、毛庄、陈庄,未来实施村庄搬迁撤并,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2、农民住房

(1)本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宅基地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为促进人口集聚、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村民在上述规划发展村庄内新建、翻建农房,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

(2)村集体统筹建设的村民住宅,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指标控制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

(1)规划市政公用设施主要用于给排水管网、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4、公共服务设施、商服和工业用地

(1)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7.52公顷,对村委会、卫生室等现状公服设施进行设施修缮,提高服务功能。

(2)规划集体经营性用地面积为99.38公顷,包括一二三产融合、农产品加工等项目,新建项目容积率1.0-1.2之间,建筑高度低于24米。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附件: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彭洼村、向阳村、川星村、县果园村庄规划(2021-2035).jpg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