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519/2020-00002
发布机构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1-07
标 题 关于印发《伊山镇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伊政发〔2020〕14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伊山镇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2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伊山镇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以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为重整治重点,坚决防范和整治全镇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发展,为推动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镇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等民政工作社会服务机构,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设项目,以及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服务机构。

三、基本原则

本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应坚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深入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安全第一、依法管理”的原则,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加强工作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总量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系统治理。在推进民政系统专项整治中,推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城改革发展,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情况

1.组织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业务领域、单位(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落实在岗带班制度,熟悉应急预案,快速果断处置紧急情况。

2.业务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业务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业务领域、所属单位(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单位(机构)主体责任。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单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单位(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机构专项重点

1.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2.养老机构整治重点。突出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要有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于预老年人可能出现的情绪或心理危机。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养老机构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无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室内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在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呼叫装置;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每日巡查房间并做好记录。

3.殡葬服务机构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安全设备,充实人员力量,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和疏散通道,会同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有序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4.流浪乞讨人员整治重点。协助县民政部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对受助人员“逢进必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在辖区内排查流浪乞讨人员,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县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收容遣送工作。

5.福彩销售机构整治重点。协助县民政部门加强福彩销售工作管理。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线销售厅要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警示标语以及理性购彩宣传导语。安装与公安部门联网的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无死角,建立监控资料存档制度。针对系统故障、安全事故、公共暴力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6.建设项目整治重点。要严格履行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足额拨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现场项目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

五、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上旬)安排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1月15日前,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1.基本情况:总量、分类、区域分布;2.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隐患;3.采取的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等)。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20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涉及民政工作范畴的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2020年1月下旬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镇民政工作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10月至12)自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12月份迎接县民政局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民政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镇成立民政工作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赵斌任组长,民政助理张学斌、安监所长张海荣任副组长,各村(居)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学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却、亲自部署、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工作领域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部门联合督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到位落实,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取得制度性成果。整治行动期间,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五)强化部门联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9〕126号)文件精神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安监所、派出所、规建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六)强化舆论宣传。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合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附件1:共性安全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整治七个方面:①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落实。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服务机构是否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②消防审批手续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设置。是否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是否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是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标识、明确防火责任人。安全疏散、防火检查及巡查。③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情况,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液化气瓶和用电用气设备定期检查情况,厨房操作间清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每日还应组织不少于两次夜间防火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玩火、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和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情况,有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挡被损坏,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守人员是否在位,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无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④火灾隐患整改。是否通过单位自查、聘请第三方检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隐患,逐一列出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是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复查;是否对问题隐患在限期内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设施管理。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不需要设置灭火系统的建筑,是否在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是否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在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安排新上岗、转岗员工参加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和“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知识;是否结合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是否按照白天、夜间分类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职责,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除组织有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有序疏散外,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并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2.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整治五个方面:①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从业人员是否每日进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②环境卫生管理。是否及时清理保洁加工和就餐场所,做到环境于净整洁,无积垢、无霉斑,地面无积水,物品摆放整齐。③原料采购管理。是否执行采购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票据凭证收集留存;是否购进使用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过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分区切配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热食类食品是否烧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温度、时间和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是否分开盛放、贮存,并采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处理区洗手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操作人员按要求将手洗净;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是否有专门存放设施和场所,及时清理并有完整处置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设备设施维护。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净、消毒;巳消毒的餐具、饮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随附消毒合格证明;保温、冷藏、冷冻、排油烟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附件2:相关部门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职责:

1、民政办:依法负责养老服务全行业监管,牵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监管,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依法备案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

2、国土所、规建所:负责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对养老机构用房、用地情况,以及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监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4、镇卫生院:依法负责对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登记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对养老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进行查处。

5、派出所:负责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存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等;对发现危及入住老人生命安全的隐患,该整改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加强养老机构周边治安环境监管。

6、各村(居)委会: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居)委会作为主体,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依法组织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