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519/2021-00007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0-11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进非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伊政发〔2021〕68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3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村、各单位:
为强化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及其资源化利用,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各村委会要认真履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职能;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镇非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请各村委会组织开展小规模养殖场摸底排查、督促非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治理,杜绝污染隐患,对治理后仍不符合要求、无法治理或不配合治理的,坚决予以关闭。在通知下达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附件2)治理进度明细表至镇防检站,10月31日前必须治理完成并报送(附件3)非规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标认定书。
请各村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进度连续排后三名的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发生重大养殖污染问题,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小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方案
附件2:伊山镇小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进度明细表
附件3:非规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达标认定书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