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519/2020-00126
发布机构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16
标 题 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伊政发〔2020〕38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2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经研究,现将《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伊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城管局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灌云县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 11月底,在全镇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

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全镇范围内涉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整改,集中组织开展涉及违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拆除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分类整改处置一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建筑,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对象

依据《连云港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和《灌云县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切实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高层违法建筑、压占各类管线的违法建筑、属于违法建筑的群租房、铁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已建成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民用建筑

及建筑高度大于24 米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顶层、

通风井、消防通道等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2.出租房屋 10 间以上及出租床位 10 人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且属违法建筑的群租房;

3.压占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

筑;

4.全镇辖区内高速铁路两侧违法建筑;

5.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

三、组织领导

(一)调整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我镇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向东镇长

副组长:潘鹏人大主席

梁雨党委副书记

李琼纪委书记

蔡以东政法委员

朱莹莹组织委员

赵斌人武部长

李树华宣传委员

杨辉副镇长

李庆武副镇长

刘海洋副镇长

袁一博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郑玮伊山派出所所长

成员:李传佳国土所所长

卞二军执法队队长、披甲墩村党总支书记

钱厚军建管所所长

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控违办,卞二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联络员:陈海泉 13605121333

蔡勇 15062926632

(二)设立专项督查组

镇控违办将会同镇督查办组织开展全面督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检查各村(居)履职情况,定期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16日-3月25日)。各村(居)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管所要协助村(居)做好有物业小区的违建排查工作,伊山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好对违建违法程度的认定,对辖区五类违法建筑进行无盲区、无死角精准排查、建立专项台账资料,要逐个类别、逐个排查、逐个登记到位,不搞一锅烩。要逐级签字、逐级审核、逐级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应报尽报,3月 25 日前完成排查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9月30日)。各村(居)对排查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实行拆除与分类处置并举的措施,6 月底前完成县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整治任务,9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专项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治理任务,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全力配合,切实抓好本辖区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的整治任务。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村(居)要开展“回头看”,针对处置不到位、漏报、未处置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制定工作措施,确保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迎接专项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尤其是各村居书记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亲自带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城区要加强协调联动,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格落实执法措施,进行依法严肃处理。镇控违办协调新闻媒体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使全民参与到违法建设整治行动中来。

(三)强化督查。镇控违办将会同督查办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采取随机抽查、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履责、不落实行为进行通报。

(四)强化考核。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目标考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居)按附件1、2建立排查统计台账,镇控违办将按序时进度要求上报。 

附件:1.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登记表

2.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

附件1

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登记表

编号:

单位:日期:

违建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隐患类型


违建位置


违建面积


所属村居


违建结构


建成时间


完成情况

已拆除

未拆除

审批情况




拆除前

拆除后



处置

计划


填表人:审核人:联系方式:


附件2

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

序序号

单 位

违建

名称

违建位置

面积(m2

结构

隐患类型

完成情况

处置

计划

侵 占消 防通 道

群 租房

高 层

建 筑

压 占

管 线

铁 路

沿 线

已 拆 除

未拆除

1














2














3














4














5














6














填表人:审核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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