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519/2022-00007
发布机构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3-25
标 题 关于印发《伊山镇各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 号 伊政发〔2022〕18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伊山镇各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2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伊山镇各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2022325

伊山镇各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落实伊山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巩固拓展过去两年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党政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做好党委中心组关于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对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做好记录。

2、负责协助镇长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机关的设施、消防、防雷、用电、公务用车及镇机关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党建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纪律监察条线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效能监察。

2、纪律监察条线负责依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3、纪律监察条线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前期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情况实督检查。

4、纪律监察条线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有关单位违规违纪行为。

5、宣传条线负责所属文物古迹、网吧、歌舞厅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上述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6、宣传条线负责监督检查文艺演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宣传条线负责指导、督促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8、宣传条线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居)做好本辖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9、宣传条线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统战条线负责教堂等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教徒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1、武装条线负责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协调督促落实本级国防动员建设和民兵在参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措施,编制预案及组织开展演练。

12、共青团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团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13、共青团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和少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组织青年职工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4、妇联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巾帼安全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15、妇联负责依法组织妇女职工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妇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信访条线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2、司法条线负责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社会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机关、景区、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

3、司法条线负责组织调解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社会消防等安全领域引发的事故纠纷及提供法律援助。

(四)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参加工伤保险、安全风险抵押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将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3、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宣传,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

4、负责镇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负责镇域内商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排查整治。

6、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着力以目标化、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7、引导企业工会组织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财政条线负责编制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将安全发展工作条件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

2、财政条线负责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政府公共安全及基础设施、事故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监管能力等,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责任。

3、农经条线负责监督村级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4、农经条线负责依法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农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规建条线负责严格建房审批手续,依据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本辖区民宅建设的丈量和申报合法手续的完整性。

2、规建条线负责组织或参与本镇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采取责令整改、局部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情节严重的报告镇安委会,并提请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规建条线负责查处本辖区的违章建筑,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没有依照程序建设的违章建筑要及时报告并依法处理。

4、规建条线负责参与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5、规建条线负责城镇燃气、农村燃气及管网、液化气销售点的安全监管。

6、国土规划条线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无证勘查、非法违法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取缔、关闭;加强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对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点上报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7、国土规划条线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维护、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8、国土规划条线负责依法组织查处非法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9、国土规划条线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全镇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等泥石流的安全监管,编制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开展演练。

10、国土规划条线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1、国土规划条线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森林景区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

(七)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农技条线负责指导规模化的农业种植、养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农技条线负责指导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3、农技条线负责推广新型农机具,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验等农业机械管理和监理工作,配合上级农机部门做好农机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农技条线负责加强农产品和水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广淡水养殖技术。

5、农技条线负责渔业、渔船的安全生产监管。

6、民政条线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及敬老院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敬老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7、民政条线负责社会特困人员的救助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救援工作。

8、民政条线负责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9、扶贫条线负责扶贫项目、扶贫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0、扶贫条线负责在低收入户中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1、农路条线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建管养运安”的工作宣传,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12、农路条线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坚持日常道路、交通巡逻巡查制度,加强对危险道路、桥梁、道路标志灯险工险段的维修和上报。

13、农路条线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桥梁、港口码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

14、水利条线负责水利工程、水库大坝、电灌站及渠道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堤坝安全监管工作。

15、水利条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

16、水利条线负责做好防洪防汛和电灌站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检测和抗旱的安全监管工作。

17、水利条线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居)对山塘、水库、河流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更新和维护。

18、食品安全条线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19、食品安全条线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0、食品安全条线负责指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1、食品安全条线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22、食品安全条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3、食品安全条线负责加强农村家宴的登记、备案、监督、检查工作。

24、食品安全条线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的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查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2、安监局负责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居)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察和考核。

3、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检查落实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按照“五定”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

4、安监局负责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照相关规定计算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安监局负责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罚。

6、安监局负责协助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调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级政府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9、安监局负责做好指导管理村(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安监局负责完成党委、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11、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加大对镇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测,加大对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及大气污染的监督检查,编制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2、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专项整治和监管。

(九)为民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

2、督促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3、负责开展劳动教育宣传培训。

(十)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本校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教育设施、校舍、学生食堂卫生的安全管理。

3、负责指导督促各教学点开展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开展应急演练。

4、负责体育和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或指导管辖范围内各教学点、幼学校(含私立幼儿园)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5、督促指导本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6、督促开展教育设施、校舍等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7、督促加强生物、化学实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农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消除各类缺陷和事故隐患。

2、负责电力生产、经营网络正常运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稳定可靠。

3、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或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

5、负责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的管理工作。

6、参加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7、负责农村用电安全和机关用电安全。严格执行工贸企业用电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编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十二)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认定及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定期对职业病及防治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和调查分析。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本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医用危险品、压力容器以及放射设备、放射性物品、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4、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十三)派出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配合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职责对影响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上级政府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依法审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查验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根据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7、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编制农村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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