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519/2023-00010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2-05 |
| 标 题 | 灌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12-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灌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灌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西至宁连高速,东至伊小线,北抵新兴沟,南至放牛山、大伊山山脚,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6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新兴产业为驱动的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绿交织的宜居宜业生态文明样板区。
产业结构:立足本地优势条件和产业基础,以“带动全县产业结构优化与能级跃升”为导向,打造以实体经济为根基的现代产业体系,以智能装备为主导产业,以数字经济、文旅健康和新材料应用行业为培育产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产业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域大气、声、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产业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域建成后,区域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产业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域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现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除地表水外可以满足各要素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产业开发区规划开发建设要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灌云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报批稿查阅方式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另外,公众可通过下文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产业开发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镇长
联系电话:13961377277
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402595355
电子邮箱:134025953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