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B1851632/2026-00030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6-10-26 |
| 标 题 | 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10-26[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自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2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机构名称:灌云御璟东方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鑫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云台大道中段2号御璟东方2-A幢111铺。
2. 机构名称:灌云王圩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鑫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前新庄233号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518-88831058。
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