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6-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国家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医院申请,结合国谈药“双通道”及参照“双通道”管理药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新增相关责任医师名单和药品权限,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8826273
附件:国谈药“双通道”及参照“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名单和权限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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