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458/2018-00023
发布机构 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1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杨发﹝2018﹞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干部队伍建设
时 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8-13[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有群众基础、有服务阵地、有办事能力、有干事队伍、有纪律约束”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选拔、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制度,着力提升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为加快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社会治理,促进杨集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有型”村级班子建设要求,通过3年时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观念新。思想解放、思路开阔,具有科学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理念,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村(社区)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是能力强。善于发现和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善于察民情、聚民智、发扬民主,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作风实。坚持立足镇情村情,积极进取,干事创业,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切实为广大农民谋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以律己,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是业绩好。坚持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村庄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加强村民自治,村级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五是结构优。建成一支总量在300人,年龄以45岁左右为主体,女性干部不少于40人,学历普遍在高中以上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同时,确保每村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三、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中所指的村(社区)干部,是指经换届选举产生或经镇党委下文任职的村(社区)干部(不包括被组织选派任书记、第一书记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

  1.健全培训机制。设立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将村(社区)干部培训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设立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专项基金(由镇组织、农经部门共同管理、使用)。建立村(社区)干部分级定期轮训制度,村(社区)“三大员”由镇党委负责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一般村(社区)干部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
        2.鼓励学历提升。引导现职村(社区)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途径,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改善村(社区)干部队伍学历结构。有计划地选送年纪轻、素质好、有潜力的村(社区)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对经镇党委批准,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的村(社区)干部,通过学习取得高一级学历证书的,学费的40%从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3.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职业技术学校、技术培训基地等多种载体,对村(社区)干部开展菜单式培训。切实加强村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使其成为加强村(社区)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平台。通过系统化培训加强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锻炼,使他们更好地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二)注重培养选拔

1.严把村(社区)干部准入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确保政治坚定、“双带”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居)民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新进的村(社区)干部,原则上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达到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2.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致富带富能人、返乡大中专学生、复退军人、退休回乡干部、“两新”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

3.强化后备干部管理。每村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镇党委每年不少于1次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镇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后备干部机制,村级班子出现缺额时,通过相关合法程序,优先让优秀后备干部接任。

(三)规范监督管理

1.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确定村(社区)干部职数。人口数在2000人以内的村,固定补干部不超过3人,误工补干部1-2人;2000至4000人的村,固定补干部不超过4人,误工补干部2-3人;4000人以上的村,固定补干部不超过5人,误工补干部3-4人。个别村确因工作需要超职数配备的须报经镇党委审批。

2.强化“三资”管理。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规定,严控公款支出,规范工程招标,强化廉洁自律。加大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督力度,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对任期届满或离任村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专项审计。

3. 严格年度考核制度。村“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对年度民主测评结果为差等次得票率超过1/3的村(社区)干部及全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后3名的村(社区)“三大员”开展约谈,限期改正,视情予以组织处理。

4.强化作风建设管理。完善村(社区)干部值班坐班制、去向公示制、外出请假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镇纪委要加强暗访督查,督促村(社区)干部尽职尽责,切实解决“不在岗、不在位、不在状态”问题。

5. 建立村级巡察制度。镇纪委在2年内对所辖村(社区)开展1次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确保全覆盖。巡察期内出现1/3以上村(社区)干部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镇及以上查处的,镇党委启动对村(社区)书记责任追究,视情进行谈话、函询、诫勉直至纪律处理。

(四)强化激励保障

1. 落实报酬待遇。积极落实在职村(社区)干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与绩效工资为主,村书记岗位荣誉津贴与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费定补为辅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完善误工补干部基本待遇。从2018年7月起,对误工补干部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发放误工补贴。相关村原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低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

2. 拓宽晋升渠道。连续3年及以上在全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获前6名或连续3年获县及以上“优秀党组织书记”且未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书记,即可享受相同工龄的公务员股级干部的经济待遇,优先推荐其为镇领导班子候选人。

3. 加强组织关爱。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要与村(社区)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了解诉求和困难。完善优秀村(社区)干部评先评优、推优入党、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多元激励制度。定期组织全体村(社区)干部开展健康体检,加强心理关怀,对现职村(社区)干部生病住院和离职村(社区)干部亡故进行慰问。

五、工作要求

1. 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要担负主体责任,发挥龙头作用,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村(社区)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督促其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2. 优化工作环境。严控和规范面向村(社区)的各项检查、评比等活动,切实为村(社区)干部减负。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基层、包保帮扶等工作机制,从氛围营造、能力培养、健康关爱等方面切实关心爱护干部。

3. 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村(社区)干部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事迹,充分挖掘和宣传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增强村(社区)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树立村(社区)基层干部良好形象,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中共杨集镇委员会

                 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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