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458/2024-00053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4-02-26
标 题 关于印发《杨集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杨政发〔2024〕48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杨集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4-03-0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杨集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杨集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决定从2024年2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系统治理,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原则,对2018至2020年期间散葬乱埋治理的区域进行“回头看”,将平坟复起、土坟硬化等反弹回潮问题列入重点治理范围,坚决予以改正。对2021年以后新增的散葬乱埋现象,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确保治理取得实效,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

全镇所有安葬在公益性公墓以外的散葬坟墓,以及历史形成的农村传统安置点(老坟地)。重点清理治理:全镇辖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保护区等“三沿六区”内的散葬坟墓,以及上述区域老坟地中的硬质大墓、豪华墓。

三、工作任务

(一)确保三年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对2018至2020年期间领取过平坟奖励金但平坟复起的,以及搬迁至指定区域安葬后私自迁出重新修建坟墓的行为,根据当年购墓的相关凭据,坚决予以改正。

(二)重点治理新增散葬坟墓和硬质大墓、豪华墓。

对2021年以来新增的散葬坟和老坟地内的硬质大墓、豪华墓,要逐一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治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多措并举,散葬坟一律予以平迁;硬质大墓、豪华墓首选平迁,最低限度是拆除墓基以上和墓体周边构筑物。

(三) 完善城乡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

镇政府将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等骨灰安葬(放)设施,积极改造老坟地,切实解决“葬有去处”问题。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零点五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零点八平方米。公益性公墓应当使用卧式墓碑。”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2024年2月中旬前)

各村(居)要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落实。(2024年4月底前)

建立“村(居)委会组织自查,镇组织村(居)互调核查,镇部门组织复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建立治理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边查边改,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严格实施“周报送”制度,各村(居)从3月初开始到4月底每周报送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情况统计周报表。由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村(居)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进展缓慢的村(居)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升,完善制度规范。(2024年5月底前)

各村(居)对标找差做好整改落实,完成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扫尾工作,全面总结提炼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此次“回头看”工作,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要压实散葬坟、硬质墓、豪华墓建造者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各村(居)委会的领导责任。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约谈通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各村(居)要针对殡葬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要善于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推进治理工作,发挥好服务和典型示范引领的作用。注重各项治理工作的关联性和有机衔接,在统筹兼顾中整体提升治理效果。

(四)逐步规范,提升殡葬保障能力。

探索开展林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地复合利用试点工作,实现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五)注重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村(居)要考虑到殡葬工作舆论敏感度、社会关注度高等实际,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正面引导,正确解读,引导群众预期,防止炒作,必要时,可主动与宣委办、民政办等部门沟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宣委办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回头看”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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