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458/2020-00008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0-03-04
标 题 关于印发《杨集镇2020年禁种铲毒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杨集镇2020年禁种铲毒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0-03-26[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杨集镇2020年禁种铲毒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各相关单位:

现将《杨集镇2020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镇禁种铲毒办公室。

中共杨集镇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杨集镇2020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禁毒办关于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要求,巩固2019年禁种铲毒工作成效,积极策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立足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1月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我镇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季节性、地域性特点,按照“宣传引导——踏查发现——查处打击”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攻势,做到有声势、有节奏、有氛围增强禁毒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力求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意识深入人心,着力推动陋习转变、移风易俗,坚决守住示范创建底线,长效保持全镇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

二、方法步骤及措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1月下旬至2月28日)

一是全面开展组织部署。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禁种铲毒工作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工作节奏和主动权。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支持。深入宣传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阐明加强禁种铲毒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需要,积极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生活理念,明确党政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镇禁种铲毒领导小组与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责任制,逐户签订禁种承诺书。全面梳理近年来有非法种植前科的重点人员,由派出所会同村居组织逐人见面谈话,签订禁种铲毒告知书、承诺书,强化“点对点”精准教育宣传,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和每个责任人。

三是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围绕禁种铲毒“宣传全覆盖”要求,通过组织专题活动、集中统一宣传,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打好禁毒宣传攻势“组合拳”,确保实现“路口有标语、村部有海报、家家有手册、广播有声音、屏幕有视频、手机有信息、举报有通道”,营造出社会面浓厚氛围。

(二)踏查铲毒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一是全方位全盖踏查。今年国家禁毒办开展“天目-20”行动,仍将对我市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进行重点监测。我镇将设立举报电话,公布非法种植行为举报奖励标准,健全举报属实奖励兑现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通信运营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广而告之。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责任制,按照镇街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各村(居)、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地非法种植活动的规律特点和物候规律,紧紧抓住下种、出苗开花、挂果等关键节点,动员全社会检举揭发,成立专门的禁种铲毒工作班子,深入辖区农户房前屋后院墙内外、居民菜地温室大棚、田间地头以及河塘边等地带,采取分组分片、交叉复查等方式,严密开展多轮次、地毯式踏查铲毒行动,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旦发现可疑的非法种植区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铲除。重点地区要完善与相邻区域的禁种铲毒协作机制加强合作,切实做到铲毒务尽、不留死角。

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合本辖区工作需要的铲毒技术,对重点地区进行全覆盖监测,及时组织力量对可疑地块进行实地核查,对封闭院落内或者房屋夹档内非法种植问题,充分利用梯子、小型无人机等工具,深入隐秘部位踏查,提高精准铲毒能力和水平。要针对当地非法种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踏查培训、安全防护、无人机航测技术培训等,为踏查人员配备必要的踏查铲毒装备。可以利用手机微信安装“识花君”、“形色识花” 等小程序,提高对毒品原植物的辨别、识别能力。有条件的村(居),要加强与相关社会机构、单位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精准踏查。

三是严厉打击种毒违法犯罪。对群众举报和踏查发现的种毒线索和案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核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同时要积极追查种子来源和毒品流向,全面摸清违法犯罪网络,坚持从源头上打击种子交易,从末端打击毒品原植物食用。严格依法处理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等情形,尤其对多次非法种植和抗拒铲除的要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提供种子人员、种毒大户老户、幕后组织者、收购商、加工商,要坚决一查到底、从严惩处,切实形成对非法种植活动的强大震慑,发现有降格处理或不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情报线索搜集和研判能力,进一步提升侦办种毒案件的能力。通过广泛物建特情耳目、发动群众举报、网上合成作战平台等,广泛搜集非法种植情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提升破获种毒案件的执法效能,震慑犯罪,坚决杜绝种毒行为。

(三)验收巩固阶段(5月1日至年底)

一是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调研和情况报告,要对本地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核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同时要建立完善禁种铲毒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抓好2020年秋季禁种工作措施落实,推动禁毒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我镇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

二是强化督导评估。镇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各处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滚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严重地区的重点整治情况。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定期将宣传发动、涉种重点人员管控、毒品原植物种子收缴、实地踏查等工作进展情况向镇禁毒办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镇禁毒办梳理后报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或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镇禁毒办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直接或提请镇党委政府约谈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效果不明显、管控责任不落实的村(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检查发现种植毒品原物未实现“零种植”的村(居),尤其是被国家卫星遥感无人机发现的,按照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4号文件和省两办19号文件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勇同志任组长,镇长左平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派出所所长田恒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参照镇禁毒委禁种铲毒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高度重视“天目-20”行动。国家禁毒办已把我市列为“天目-20”行动遥感重点监测区域,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天目-20”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非法种毒隐瞒不报、漏报、出现大面积种毒,尤其是被国家卫星遥感、无人机发现的,按照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4号文件和省两办19号文件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录入战果,加强情况报送。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禁种铲毒工作部署与开展情况。查处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派出所要在办结后准确及时录入全国禁种铲毒信息系统,要通过警务基础平台和禁毒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梳理检查本地铲毒信息录入情况,防止迟录、漏录、错录情况发生,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完善工作台账。重要情况、重大战果请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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