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458/2023-00008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3-08-08
标 题 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3-08-0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灌云县杨集镇工业集中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规划范围:灌云县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规划总面积70.2公顷(1053亩),规划范围北至后业路、南至杨陡线、西至创业路、东至建业路。其中可开发利用面积为47.2公顷(708亩),其余23公顷用地为现状保留用地,待灌云县“三区三线”规划范围调整后再进行开发建设。

规划定位:依托杨集镇现有地理区位优势与龙头企业基础,错位临港产业园和龙苴镇木材产业,以本底资源支撑型产业发展模式为特色,将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作为临港产业区联动区。

产业结构:以本底资源支撑型和区域联动带动型产业发展模式为特色,确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作为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发展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木质制品制造,延伸产业链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培育电子机械制造、橡胶制品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工业集中区控制区域大气、声、、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工业集中区控制区域建成后,区域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工业集中区控制区域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现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除地表水外可以满足各要素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要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灌云县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灌云县杨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杨集镇工业集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

联系人:徐镇长

联系电话:19851806668

八、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402595355

电子邮箱:13402595355@163.com

杨集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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