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458/2022-00023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2-07-05 |
标 题 | 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 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2-08-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为全面排查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灌云县民政局、灌云县财政局、灌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筒称《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7月5日
附件1
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审计署组织对全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审计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福利机构存在的对孤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违法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经研究,制定《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要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做到标本兼治,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严肃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指出问题、排查发现问题一件不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坚持既整改事,又处理教育人,同时,结合审计建议,着眼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深入细致查找剖析问题原因,加快推进相关业务领城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工作目标
聚焦审计指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在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相关业务领域开展全面摸排和深入整治,尤其要严肃查处在福利机构存在的对孤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违法问题,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违法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问题发生。同时结合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科学合理预算、规范有效使用、安全高效运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夏云亮 杨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侍建立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袁立志 民政办主任
左发明 劳保所所长
武广军 财政所所长
邢汝宏 计生站长
徐友利 民政办办事员
朱学艺 杨集镇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专项治理范围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我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医疗救助、节日临时补贴、节日慰问等资金。
(一)清单管理、逐一销号,严肃整改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
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施台账销号制度,做到审计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能核查清楚、严肃处理、整改到位。建立问题清单,全面精准了解审计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分类梳理发现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单位、到人。建立整改清单,分不同情形,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指向具体、事实清楚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重点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对查实的违法问题,特别是侵害孤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权益,非法侵占、骗取套取救助资金和滥用身份信息牟利等违法犯罪问题,提交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属于已经发现并处理过的问题,也要详细说明整改过程及处理情况。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进标本兼治。
(二)深入全面、扎实细致,分领域开展排查整治。根据审计
发现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1.集中排查整治儿童福利机构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落实医疗康复要求不到位以及违规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和落户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孤弃儿童的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纠正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等问题。
2.集中排查整治流浪乞讨人员未及时落户安置、非精神病人长期站外救治或托养在精神病院等问题,严肃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资金违规使用,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中应退未退、应享未享等问题。
3.集中排查整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非法侵占处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私人财产、截留克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待遇等问题,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供养服务质量。
4.全面排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纠正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违规或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等未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问题。
5.全面排查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异地联网结算等是否便捷,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应保尽保。
6.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除问题清单外,要结合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21年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要时,应追溯到以往年度。重点关注救助资金是否及时下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截留、挤占、借用、撞自改变或扩大使用范围;是否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管理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资金,是否存在套取救助资金等问题。
(三)源头治理、综台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审计出的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深入查找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困难群众救助领域法治建设,优化相关管理机制流程,建立健全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流痕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制度。
五、工作步骤
从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镇民政局、镇财政局、镇医保局党
委(组)会专题研究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全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杨集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领域部暑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改(7月)。针对审计指出具体问题,全面梳理核查相关情况,抓紧进行整改。分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做到举一反三、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大问题及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开展实地督查,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三)总结报告(8月)。镇级各相关部门汇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专项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排查整改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情况。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五是相关意见或建议。六是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巩固提升(持续推进)。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有益经
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大民生事业、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整改查出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提出的审计建议,将其作为防范风险、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增强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资金广、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分工明确、运作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管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建立定期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专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并定期更新,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依法依规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
题要区别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问题,财政部门要规定程序追回相应的财政资金,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同级纪检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查处机制,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追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标
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各地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排查救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使整改工作成为完善政策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