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180/2019-0000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5-10 |
标 题 |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12-0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12月2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深刻吸取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11·28”重大爆燃事故以及近期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责任和工作措施,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大检查工作范围
大检查工作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突出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公路水路工程、渔业生产、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输油(气)管线、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堆土场、垃圾填埋场、危旧房屋、玻璃幕墙、高层建筑、电气火灾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部位,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车等重点车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码头、渡口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大检查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大检查主要内容
1.村居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及推进情况;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制情况;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领导职责,执行“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涉及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纳入目标和绩效考核奖惩、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任务工作情况等。
2.行业方面。坚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执行镇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圩政发〔2018〕29号),细化分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专业部门专项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传达贯彻国家及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完善和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三)大检查重点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危化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企业基础信息审核工作推进情况,2018年应完成任务的按计划实施情况。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涉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的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2.道路交通运输。一是排查不安全的车辆。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二是排查不合格的驾驶人。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未办理降级换证、取消驾驶资格等情形。三是排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加大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查处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四是排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路基落差大等易发生坠车事故路段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五是排查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开展深入排查,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车辆动态安全监管、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是否严格到位,违法违规装载运输行为是否受到及时教育处理,是否存在实行车辆挂靠的“影子公司”。对省交通运输、公安主管部门通报以及省、市相关部门约谈的包车客运运输违章和交通安全违法的企业和车辆落实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六是排查各类货运物流配载场站。重点检查有无将危化品由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装载运输。
3.建筑施工。扎实开展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强化现场、施工环节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现场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建设工程非法违法招投标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
4.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有工业企业的村居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电气火灾。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环节监管,强化电器产品源头质量管控情况。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情况。
6.水上交通
渡口所在村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责任状签订、渡运设施养护情况。
7.特种设备。一是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实行气瓶条码管理,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复检工作,防止因瓶体﹑阀门缺陷导致气体泄漏。三是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防止安全装置失效引发突发性事故。要重点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8.海洋渔业。涉渔“三无”船舶和涉渔“浮子筏”,挂靠和私下买卖渔船,套牌冒牌渔船。渔船船员无证上岗和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行为。渔船未经船检或未取得船检合格证书从事渔业生产行为,渔船从事非渔业生产作业以及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信息终端行为。违法违规跨区作业行为。海洋捕捞渔船出海作业船载终端不开机、呼叫不回应、违规操作等行为。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行为。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休闲渔业、海洋牧场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
9.农业农村安全
农村设施:粮食和“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等设施地排险加固情况。农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加大液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车间粉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贮存、保管及使用情况。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门店、兽药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沼气工程等施工维护及工程运行安全,秸秆堆场的消防安全。加强对休闲观光农业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兽医实验室、农产品质检机构设施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执行“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规定情况。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制度落实情况,在交通情况复杂、流量大的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10.水利。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强化水利运行工程安全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泵站、水闸、堤防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情况。强化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情况。加强对河道、水库等影响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采砂与种植、养殖等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1.烟花爆竹
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11.船舶修造。检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从事船舶修造,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焊接切割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是否非法违法修造“三无船舶”,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12.电力。认真排查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农网改造升级、规模以上火电基建和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配合开展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新能源发电机组大规模集中接入电网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新能源机组建设施工、涉网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镇级巡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专项检查。按照“三个必须”的规定,制定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过程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镇级巡查督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镇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部署安排分管行业(条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的随机抽查,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和跟踪督办。各村居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要求,落实领导包片包条线工作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巡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四)社会舆论监督。镇政府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单位暗查暗访,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大检查期间将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我镇安全生产综合举报电话为:88561048,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公布监管行业举报电话。
四、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村居、部门层面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18年12月5日下班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企业自查自纠方案、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附件1)分别于2018年12月7日前、12月12日前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汇总后12月18日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要逐一检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突出“严”字,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事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发现1家,处罚1家,该停产整顿的一定要停产整顿。尤其是涉及硝基物等易爆品企业,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督查核查工作。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销号机制,明确具体督办责任人,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问题,一律实施公示挂牌督办,并上报镇安委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见附件2、3),要于2019年1月23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要抓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镇政府将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2019年2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分管行业(条线)制度,保证每个行业(条线)要有一名村居分管领导负责,每个重点企业和村社区要有一名村居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镇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到所包单位、所管辖单位,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
(二)全面动员部署,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全年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严格执行“四不两直” 暗访暗查检查制度。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三)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规范企业行为。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镇受警示”,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刚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坚持查改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执法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