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180/2024-00009
发布机构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10
标 题 《灌云县洋桥农场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批后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灌云县洋桥农场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10[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洋桥农场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村庄规划(2021-2035 年)》于2024年12月4日取得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复(灌政复〔2024〕157号)。现根据《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洋桥农场行政范围总面积17.70平方公里,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0.1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洋桥农场行政范围,面积17.5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层面予以明确,本次规划不作用地安排。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至2035年,规划户籍人口为1980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1010人。

三、目标定位

发展目标:以乡村风貌为基底,整合洋桥优势产业,优化服务设施配套,促进洋桥产业升级,着力打造“风光渔场、醉美洋桥”的现代活力乡村。

发展定位:高质高效渔光一体示范区。将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生产。推进现代渔业科技化、标准化,规划形成标准化养殖渔场,建设集光伏发电、养殖实验示范、渔业技术研发、科普教育与渔业休闲于一体的现代渔光一体产业园。

农旅融合乡村振兴新样板。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优化村庄布局、完善设施配套,引导有序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打造农旅融合乡村振兴新样板。

四、主要内容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规划范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21公顷,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6.89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以优化整合村庄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用地的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规划范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49.62公顷以内。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引导农村居民适当集中居住。到2035年,规划新增宅基地每户用地标准不超过200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地点:1、政府官网 2、洋桥农场公告栏。

image.png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