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132/2022-00209
发布机构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2-16
标 题 关于印发《圩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文 号 圩政发〔2022〕22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圩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11[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印发《圩丰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对照通知要求和前期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标准,落实过硬措施,确保各项防范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要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及周边安全。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圩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运转全面工作,保证所有设备运行平稳,出水水质达到排放要求。

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设备,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水泵运行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防火、防洪、防溺等专项活动,模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在特殊环境中作业时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工作前认真检查所用设备和材料是否齐全,有异状时不得使用。

五、加大污水处理厂、泵房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六、负责监督管理污水处理设备及检测、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七、保持污水处理厂房的整洁,保持周边环境无垃圾、杂草等。

八、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要有监督人员在场,严禁单独作业。

九、熟练掌握场内处理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以及各种管道、阀门的功能和用途。

十、运转中要巡回检查,注意各种声响震动有无异常,各部温度仪表指示水位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重大事故险情的紧急情况下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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