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44/2018-00015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8-23 |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2018〕 灌卫建议字第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潘宁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08-23[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潘宁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依据。市政府2011年和2015年先后两次下发《连云港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县政府2011年6月第4号县长会办纪要分别就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县政府会办纪要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处理方法。
2、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解决进展情况。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上,全县统一标准,严格按省、市、县文件规定执行。到目前为止,已办理乡村医生享受生活补助费人员204人,办理从县人社局退休人员227人,为772名在岗乡村医生办理了2015年的企业养老保险。
3、下一步工作打算。对部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未转办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卫生计生部门将积极争取落实县乡财政政策补助,与县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处理。
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真善 联系电话:88986511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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