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59423/2021-00033
发布机构 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10-11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灌退役军人发〔2021〕44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11-12[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现将《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

作方案

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灌云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灌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年度确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根据《关于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苏退役军人优〔2021〕8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苏退役军人优〔2021〕10号)和《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连退役军人〔2021〕73号、连财社〔2021〕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确认范围。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任务。2021年是首年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与优抚对象见面,做到确认对象全覆盖,信息资料无差错,为以后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三、确认方法。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根据辖区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总量及时间要求,制定本地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采取上门服务确认、服务站确认、线上自助确认三种方式进行年度确认。以上门服务为主,自助确认为辅,采取人脸识别、人工查验等方式组织实施。其中,上门服务确认要按照80岁以上人员达到100%的比例,70岁至79岁不低于80%的比例,70岁以下不低于60%的比例开展。集中确认期间,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根据工作安排要确认一对一录入,并按序时进度推进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科室定期登录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对确认数据进行复核。

四、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要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传、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引导,确保做到应知尽知、不漏一人。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主要以上门确认、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的方式进行。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信息采集、完善资料工作的同时,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现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对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以及不方便人员上门服务或到服务站确认的优抚对象,可使用自助确认方式。

(三)公告、停发阶段(12月1日至1月29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政府网站、各镇街公示栏和各村(社区)公开栏上,对本次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予以公告,各镇街和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优抚对象本人或其家属。在公告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的、无法确认的,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后,自下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并同步完成系统操作。恢复发放按《规范》要求进行。

(四)总结上报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科室对本次年度确认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年度确认工作基本情况、未完成确认人员情况说明、目前存在问题及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确认后报市局优抚处。

(五)抽查阶段。集中确认阶段结束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取部分优抚对象,组织每年不少于两次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是确保各项优抚政策有效落实、优抚资金安全运行,服务质量同步提升、优抚对象权益有效保障的迫切需要,此次年度确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镇街两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任责任,成立年度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优抚和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优抚科、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优抚科主要负责业务培训、制定计划、下达任务、数据复核、问题数据管理、材料汇总上报等;镇街和村(社区)服务站具体落实政策宣传、入户确认、现场确认等工作,共同做好公告、停发及恢复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安排,统筹做好目标考核、正常业务、年度确认等工作,主动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年度确认工作。

(二)完善各类信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和各镇街要结合年度确认工作,认真核对、补充完善优抚对象基本信息,采集二代身份证,并及时上传身份认定相关审批材料等原始档案资料,确保各项信息客观详实、准确无误,为今后的年度确认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殡葬管理系统和户籍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对死亡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死亡时间,并核对经费发放情况,多发部分必须追回。同时,对领取抚恤补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优抚对象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跟踪问效、重点帮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核查信息采集等设施设备基础上,把年度确认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组织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配置及升级改造、现场确认、政务外网流量卡等相关工作。在对现有信息采集核查设备进行相关升级后,确保镇街设备配备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把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完善优抚评估指标体系。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确认内容,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各年龄段的确认进度均为10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每周五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数据不真实和问题突出的镇街采取现场督导、约谈、追责问效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

(五)提高风险意识。各镇街要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数据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按《规范》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平台建设,专人负责,对年度确认工作的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严格管理,确保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安全开展。要加强对负责年度确认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确保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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