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404/2023-00006
发布机构 灌云县 发文日期 2023-02-14
标 题 关于印发《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  时间:2023-03-17[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考核,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督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工作督查制度

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管理,加大管护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同兴镇2023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镇级抽查、村委巡查制度。

一、抽查、普查、巡查主体

镇成立督查小组,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各村(社区)成立普查小组,负责常态普查,村委会实行逐日巡查。

二、抽查、普查、巡查内容

抽查、普查、巡查人员要按照《同兴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检查、监管清扫和养护的质量;监管垃圾收容点、收容器的清洗、清洁;监管养护人员到位、着装情况;协调解决现场作业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三、抽查、普查、巡查方式

镇督查小组,每月抽查一次,具体抽查时间、形式、地点根据工作时间安排随机确定;村普查小组,负责常态普查,每周每个村确保普查一次;村委会实行逐日巡查,早晚各查一次,对重点范围与重点区域加强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

四、抽查、普查、巡查记录

抽查、普查、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抽查、普查、巡查职责,按规定对责任区域进行抽查、普查、巡查,填好抽查、普查、巡查工作底稿和记录,完成好抽查、普查、巡查任务。

五、抽查、普查、巡查考核

镇督查小组随时抽查村普查、巡查工作底稿和记录,进行现场情况的抽查,防止巡查流于形式,确保巡查人员到位、巡查范围到位和巡查内容到位。抽查、普查、巡查结果将作为管护人员发放绩效补贴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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