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404/2024-00015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 | 发文日期 | 2024-10-30 |
标 题 | 关于《灌云县同兴镇镇区详细规划》(报批前)公示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 时间:2024-10-3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同兴镇镇区用地合理布局,保障土地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在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特编制《灌云县同兴镇镇区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伊芦片区和同兴片区,总面积为221.24公顷(3319亩)。其中伊芦片区东至佳茂葡萄园西界,南至梅园风景区,西至塘圩村中心路,北至伊芦山风景区,规划面积约为88.65公顷(1330亩);同兴片区西至大新河,东至小场大沟,北至社区农路,南至车轴河,规划面积约为132.59公顷(1989亩)。
三、规划定位
规划同兴片区定位:“产镇融合、配套完善、活力宜居的综合性镇区”;
规划伊芦片区定位:“山美水秀、人文厚重、宜养宜游的乐活社区”。
此公示为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到同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规划公示相关内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公示地点:同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
3、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监督)电话:0518-88857773(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8-88511026(同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