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191/2020-00101
发布机构 灌云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7-10
标 题 关于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函
文 号 其他〔灌统办函〕〔2020〕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函

信息来源:灌云县统计局  时间:2020-07-1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学习事项函告如下:

一、学习内容

《统计督察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包含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摘要、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文件主要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统计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

二、学习安排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要制订学习计划,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要突出重点人群,组织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掌握主要内容,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确保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并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主要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主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三、学习要求

县委县政府将对学习组织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并通报情况。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根据学习计划,及时将学习情况报送县统计局统计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联系人:周江波、电话:88812915、邮箱:gyxtjj@126.com)。

附件:1、县有关单位名单

2、学习材料清单

灌云县统计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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