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B040630X/2024-0001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0-15 |
| 标 题 | 连云港华川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0-1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5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华川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图河镇图河工业园创业大道8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厂房11000平方米,购置油罐车、加热罐、沉降分离器、干燥机、过滤机、搅拌机等,生产主要原料:废弃动植物油及废弃白土油,采用工艺:来料—搅拌加热罐—沉降分离—油相处理—真空干燥—真空脱色罐—板式密闭过滤—成品油进罐,建成后形成年加工5万吨工业级混合油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华川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卫明
联系电话:15995784666
三、环评编制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办公楼A座18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005183813
电子信箱:10737034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公示发布单位: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