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040630X/2020-00005
发布机构 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5-20
标 题 关于印发《图河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图河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7-21[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图政发〔2020〕43号

关于印发《图河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现将《图河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图河镇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图河镇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图河镇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4月下旬,连云港市赣榆区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非化工企业)因非法从事化工生产发生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问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进行全面摸排、大起底,真正把底数摸清,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并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06号)文件,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图河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近期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工作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明晰时序步骤,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有关部门、村居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至6月底):组织力量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对村居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统一汇总上报县,邀请县相关部门甄别确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审核签字,层层上报,最终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报县政府备案,把守土有责、担责尽责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镇政府对各村居排查结果复核确认,组织验收抽查。

三、突出排查重点,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纳入 2017 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由供电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组织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各地要聚焦“五个有没有”,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村居、部门,村居要充分发挥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四、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村居要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 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 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五、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坚决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也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验收抽查、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村居、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纪追究有关村居、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以村居保乡镇”的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强化检查督导。镇监察室深入镇村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村居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发动,在全镇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四)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 2

 

图河镇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做好全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经研究,成立图河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陆 波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王余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沈小勇 人大主席

       马兆春 党委副书记

       徐文团 纪委书记

       曹立鑫 组织委员

       吴立军 政法委员

       张 伟 人武部长、副镇长

       胡恒兵 副镇长

       刘友奎 副镇长

        徐  彤 统战委员

       张 奥 宣传委员

       陈德浪 派出所所长

        孙庆年 财政所所长

成 员: 朱  进 规划办主任、执法大队队长

    吴延军 水利站站长

     孙 涛 党政办主任、督查办副主任

     苏  红 审计办副主任

     夏  卓 司法所副所长

    蔡善明 工业办办事员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孙祝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季铄、杨树洪、林江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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