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631/2023-00012
发布机构 灌云县侍庄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11-14
标 题 关于印发《侍庄街道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 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灌侍办〔2023〕64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侍庄街道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 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侍庄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11-2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侍庄街道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

积分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面貌大提升,扎实推进我们街道乡村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们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乡联办〔2023〕1号)精神,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设计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四是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的参与。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应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不断提高群众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着力破解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乡村治理难题,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

四、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成员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为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文明积分,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特殊情况可按季度调整。

积分项目具体包括:

1.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乱放,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的,每季度家庭积分积6分;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2.垃圾按规定处理,不乱扔乱倒,每季度家庭积分积6分;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3.废水不乱泼乱倒,每季度家庭积分积6分;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4.无私搭乱建,每季度家庭积分积6分;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5.落实户门前“三包”责任,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6.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环境的,每季度家庭积分积5分。

7.无违规焚烧秆等行为,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2分。8.在垃圾池焚烧垃圾的,发现一次家庭积分扣5分。

9.积极参与并完成农村改厕的,每年家庭积分积10分。

10.房前屋后、自留地内有旱厕、露天粪坑、粪缸的情况,发现一处扣5分。

11.主动配合拆除旱厕的,当年家庭积分20分。

12.村委会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全村卫生大扫除,每参与一次可获30积分。

13.主动配合拆除残垣断壁、废旧猪舍的,当年家庭积分20分。

14.积极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到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积10分。

15.主动制止各种不文明,不道德,不良行为等,每次积5分。

16.主动赡养老人,定期向老人提供生活费等,妯娌之间和睦相处的,积10分。因不尽赡养义务,造成老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每发生一次扣10分,造成老人向上反映问题的,每反映一次扣20分。

(三)积分管理

家庭平均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年累加,不清零、不作废,终生有效。物质奖励积分兑换后按兑换额度扣减。

五、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积分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行。

2023年,全街道选择4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先行试点。

2024年,扩大推广覆盖面,全街道至少有7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2025年,在全街道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工作,全街道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全部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居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纳入全街道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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