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2269017/2024-00020 |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4-12-11 |
| 标 题 | 灌云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选聘招标公告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4-12-1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招标条件
灌云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选聘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灌云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选聘
2、项目概况:为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式,集中资金助力灌云县产业发展,促进优质项目、人才、技术向灌云县聚集,集中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助力全县范围内重大项目实施,设立灌云县产业投资基金。围绕“5+X”产业体系,主要投资灌云县高端石化、海洋经济、高新木业、医药、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光电信、高端纺织业、健康食品等产业方向或招引落地优质重大项目,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等。
3、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4年,基金存续期限需要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含),延长不超过2次。
4、基金规模: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其中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不低于1亿元,首期注册规模3亿元,实缴出资1亿元,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各期等比例缴纳,后续出资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要缴付。前一期投资进度达80%以上,方可启动后一期资金出资。
5、基金收益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达到门槛收益6%(单利)后,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业务内容:灌云县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日常投资管理业务,具体详见第四章“业务内容”。
7、管理费最高限价:在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报价不得超过基金实缴出资到位规模的1.5%/年;在退出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报价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原始投资本金的1.5%/年;管理费在投资期以实缴金额为计提基数,退出期以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与基金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投资完成情况、清算退出完成情况等挂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管理费支付:每年度支付一次(年末支付)。
8、其他要求:
(1)原则上主要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开展投资,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参与投资其它基金。
(2)基金注册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为灌云县。
(3)基金在灌云县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总规模的120%。
灌云县范围内企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位于灌云县范围内,且重要生产经营地或者主要产品研发地位于灌云县范围内;
② 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关系紧密的子公司位于灌云县范围(确有纳税、用工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③ 被投资企业在获得投资后,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将注册地、重要生产经营地、主要产品研发地或者与生产经营关系紧密的子公司设立或迁入灌云县范围内(迁入注册地行为发生在基金存续期内);
④ 被投企业投资期内,被投资企业被灌云县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收购(控股型收购,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⑤ 其他可认定为投资灌云县内企业的情形。
(4)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30%。若超比例,报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
(5)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合伙型基金,应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企业中出资占有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在现场评审环节体现,由招标人阐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运营资质
1. 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1年及以上(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书获取时间为准)的基金管理人资格;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二)运营管理
1. 有管理政府产业基金、招商基金相关经验优先;
2. 具有一定招商资源、招商经验和项目储备,熟悉灌云县重点产业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3. 团队中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应资格达3年及以上(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书获取时间为准)的基金管理人员达到5人,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6月-2024年11月;
4. 具有完善的内控风险制度。
(三)其他
1. 须参照执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2〕71号)中相关规定要求(办法如修订,以最新办法为准);
2. 投标人取得合作资格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本基金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有权更换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 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
(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人资格证明、基金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请经办人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121436261@qq.com邮箱,于2024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30分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1919招标代理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
地点为:灌云县行政中心317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8997066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