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0-00178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6 |
标 题 | 关于印发《灌云县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灌商发〔2020〕46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商务局 时间:2020-03-1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县各商业场所,加油站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灌云县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云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灌云县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我县商务领域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放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灌云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及消防安全;
灌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安全;
灌云县境外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商贸企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办组织协调下,商业场所,加油站和局机关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商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各商业场所,加油站和局机关各处室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机构组成与职责
县商务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应急工作组。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成员: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2、指挥和部署局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助指示、通知等;3、与有关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加强配合协作,组织部署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队伍,参与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工作;4、组织协调有关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调配供应;5、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有关情况,配合开展事故善后处置、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做好事故总结工作等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商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任联络员。
主要职责:1、传达和落实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2、负责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起草、印发,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3、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4、负责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分抢险救灾组、物资保障组、事故核实督查组等3个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抢险救灾组:遵照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从局各处室抽调人员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队伍,参与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为参加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有关抢险救灾工具和安全防护装备等。
2.物资保障组:负责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调配供应。
3事故核实督查组:负责协助县有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统计上报;配合县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核实督查;协助维护事故现场的管理秩序,保证抢险救助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六、预警预防、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与善后处置
(一)预警预防。各商业场所,加油站(点)和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二)先期处置。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当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的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指导和协助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和局应急办公室报告。局应急办公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局机关各相关责任处室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事故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建议。局应急办公室经确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处室及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三)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后,局迅速启动并实施应急工作预案,与县应急部门、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等密切配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局领导和各处室按照“谁分管谁到场”、“谁监管谁到场”的原则,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上报并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处置。县市政府、县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配合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间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同时分析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
七、附则
(一)各商业场所,加油站点和局机关各处室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企业参加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局机关相关处室应认真检查、督促分管业务领域的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三)对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不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求以及本预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灌云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