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906/2019-00002
发布机构 灌云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6-25
标 题 关于对通榆河沿岸非法洗沙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函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作为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请尽快牵头组织水利、规划、国土、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时 效

关于对通榆河沿岸非法洗沙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函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1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侍庄街道办事处:

近期,我局接举报电话,有人擅自在通榆河侍庄街道孙荡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洗沙场地进行非法洗沙,通榆河是市区送清水通道,污水直排通榆河,严重污染水质

    根据市政府的连政办发[2016]5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立在建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的意见》、灌委办[2017]5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乡镇政府作为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请尽快牵头组织水利、规划、国土、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非法行为进行整治。

    特此函告

灌云县水利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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