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06/2018-00023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22 |
| 标 题 | 关于上报《2018年度区域供水入户率考评细则》的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我县目标考核工作,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县水利局根据灌目办〔2018〕12号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2018年度区域供水入户率考评细则》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1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县目标办: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我县目标考核工作,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县水利局根据灌目办〔2018〕12号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2018年度区域供水入户率考评细则》,现随文上报。
附件:1.2018年度区域供水入户率考评细则
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度区域供水入户率考评细则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评内容
区域供水入户率列入灌云县2018年目标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自来水服务场所建设、宣传报道、区域供水入户率。
三、评分办法
区域供水入户率分值为1分,采用百分制考核,最终得分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折算。主要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如下:
(一)自来水服务场所建设(30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自来水服务场所设立及开展与供水相关的服务工作情况,设立窗口的得15分,窗口正常开展供水相关服务工作的得15分。
(二)宣传报道(20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对居民使用区域供水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宣传横幅不少于20条的得20分,每少1条,扣1分,扣完为止;通过电视台、报纸正面宣传报道的,每1条,加2分,最多加8分。
(三)区域供水入户率(50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实际居住人口区域供水入户率,以2018年各乡镇(街道)实际居住人口作为基数,依据2018年各乡镇(街道)区域供水实际入户率,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5%的得5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凡区域供水入户率低于70%,此项不得分。
考评工作由县水利局按照县目标办要求统一安排。
(一)自查自评。各乡镇(街道)按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对自评得分情况进行说明,写出自查报告。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台帐)。
(二)复核复查。由县水利局统一抽调相关人员参与考核工作,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三)汇总审定。县局考核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考核得分情况及加减分因素进行汇总,计算出各乡镇(街道)综合得分,然后除以100乘以1计算出最终得分。
五、联系人 王云林 吴晓磊
六、联系方式 13815614378 13851226798
电子邮箱:73026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