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06/2018-0002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3 |
| 标 题 | 关于报送工作月报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水利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开展,便于局党委及时掌握各单位、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准确了解工作动态,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从2018年4月起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水利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报送内容 本月开展的重点工作小结和下月的工作要点,4月上报的工作小结为1—4月工作小结。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1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水利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开展,便于局党委及时掌握各单位、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准确了解工作动态,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从2018年4月起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水利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报送内容
本月开展的重点工作小结和下月的工作要点,4月上报的工作小结为1—4月工作小结。
三、报送时间
月报制度从2018年4月开始执行,请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的工作要点。
四、报送方式
请各科室、各单位落实月报承办人员,按时、按质将工作月报纸质文档(需部门领导签字)报局目标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QQ:1763279509)。承担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科室和单位主要围绕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计划;其他科室和单位围绕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总结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