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06/2014-00002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4-04-28 |
| 标 题 | 水利局窗口服务流程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水利局窗口服务流程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04-2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取水许可申请审批
办理程序:1.受理;2.初审;3.审核(含现场勘察);4.决定;5.发证。
申报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批准文件;
(4)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5)需向河道排污的,还应当提交《设置排污口申请书》及其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从事有关活动及采砂和取土审批
办理程序:1.受理;2.初审;3.审核(含现场勘察);4.决定;5.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5)《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6)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排水口设置申请书;
(8)所要进行的活动依据和规模、时间;
(9)活动地点和涉及河道管理范围;
(10)活动项目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技术论证资料;
(11)《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和修改过的《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12)工程性采砂附具项目立项依据和工程设计方案;
(1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14)承诺书。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程序:1.受理;2.初审;3.审核(含现场勘察);4.决定;5.发证。
申报材料:
(1)立项文件;
(2)水保方案报告书;
(3)方案报告书评审纪要或评估报告;
(4)缴费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6)水保方案报告表。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办理程序:1.受理;2.初审;3.审核(含现场勘察);4.决定;5.发证。
申报材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书;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
(5)需要先进行技术评估的开发建设项目,以提交验收申请时,同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
(6)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业务受理地点:灌云县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水利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18-88812602
监督电话:0518-888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