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906/2019-00009
发布机构 灌云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15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 号 灌水〔2019〕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29[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云县水利局

2019年1月15日

 

 

 

 

灌云县水利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

 

为引导水利系统各单位(科室)建立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及持续改进“四位一体”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发全县水利干部职工比绩效拼干劲,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参照市、县绩效考评办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实施对象

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涵闸管理所、水利服务站。

被考评单位(科室)根据职责任务不同,实行分组考评(详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各单位(科室)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实绩、内部管理、满意度目标和加扣分项四个方面,前三个方面为一级指标,机关科室权重分值为50分、20分和30分,事业单位权重分值为45分、25分和30分。加扣分项不设考核权重。

三、考评方法和计分

实行基础分制和加减分制。

(一)基础分制。共100分。

1.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指标由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和信息宣传3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职能工作指标考核各单位(科室)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指标考核各单位(科室)承担的上级部门下达以及本单位(科室)自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宣传指标考核根据局党委下达各单位(科室)的信息报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行考评。

为突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彰显水利职能工作在全县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职能业务科室承担的县部署的重点任务项目数超过5条(合5条)的,按照1.1系数计分。

2.内部管理。机关科室的内部管理指标由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廉洁自律等3个二级指标构成;直属事业单位、涵闸管理所、水利服务站的内部管理指标由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依法行政等3个二级指标构成。

3.满意度。满意度指标由局领导班子测评和系统各单位(科室)测评2个二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

计算公式:满意度得分=局领导班子测评得分+系统各单位(科室)测评得分

(二)加减分制

1.加分项

主要考评单位(科室)改革创新和争先进位情况。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当年加分的结转到下一年。由被考评单位(科室)自行申报,局目标办组织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予以加分。

(1)当年度承担上级领导参观、视察(不含督查、检查、现场验收、现场审计等)等现场点位任务的:

国家级每次加1分,省部级每次加0.8分,省级条线或市级每次加0.5分,市级条线或县级每次加0.2分。单个点位承担多次任务的,按最高级别仅加一次分。

如承担的是上级现场会(以文件为准)点位任务,则按上述标准双倍计分。

(2)当年度积极牵头做好县级重点工程、重要工作或活动实施的(机关科室除外),视完成情况和成效加1-2分,积极配合的,加0.5-1分。

(3)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当年度获得上级党委政府、条线主管部门荣誉表彰的:

乡镇级的综合性荣誉表彰每项加0.5分;

县级的综合性荣誉表彰每项加1.0分,条线性荣誉表彰每项加0.5分;

市级的综合性荣誉表彰每项加2分,条线性荣誉表彰每项加1.0分;

省级的综合性荣誉表彰每项加2.5分,条线性荣誉表彰每项加2分;

国家级的综合性荣誉表彰每项加3分,条线性荣誉表彰每项加2.5分。

本文件所指“荣誉表彰”是指单位获评的荣誉称号或单位职工获评的先进模范等个人荣誉(不含省级管理单位创建后复评继续保留的荣誉称号)。

局机关科室当年度某项工作在省级条线主管部门考核中排名前5名、在市级条线主管部门考核中排名前3名的,分别加2分、1分。排名认定以通报文件为依据,同类别的考核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局属单位综合收入(含过闸费、水保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水费等)在完成征收任务后,增收20%以上的加1分,增收50%以上的加2分。

(6)其他事项。完成其他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经局目标办初核,报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后加分:

2.扣分项。

经抽查核实,虚报、瞒报工作目标进度和完成度的,有一项扣0.5分;群众通过各级政府热线、网络平台、专项督查等渠道反映问题,经核查确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的,有一次扣1分;如有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或批评的(含黑臭河道、河道三乱等治理工作),每次扣1-3分;经明查暗访发现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扣1-2分,如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的,扣5分;各单位(科室)因履责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依法行政工作不到位,导致诉讼败诉的,相关单位(科室)扣5分;下属事业单位在落实上级重要工作中,进展迟缓或效果不佳,扣1-3分,相应的指导科室也要承担相关的监管责任,扣1-3分;单位(科室)工作不当造成信访的扣1-3分,造成群访的扣5-10分。

(三)单位(科室)最终总得分计算。

单位(科室)绩效总得分=工作实绩评估得分+内部管理评估得分+满意度测评得分+加扣分

四、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

水利系统绩效考评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目标办牵头实施,各牵头考核科室各司其责、加强跟踪考核,各被考核单位就应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1.明确责任。各单位(科室)对全年工作实绩指标进行按月分解并定期向局目标办报送进度情况,其中职能和重点工作指标得分由局目标办根据指标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核实评估后得出,其他工作根据日常考核结果评分。内部管理指标由相关牵头考核单位(科室)在年底一次性评估。满意度测评由局目标办在年底组织实施,其他加扣分项目考核在年底前根据各单位(科室)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核查、认定。

2.严肃纪律。各单位(科室)要科学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如实报送进度,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各监测单位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结果应用。2018年度各单位(科室)目标考核的综合得分,会以适当方式向全系统通报,排名末位的单位(科室),将由局领导对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单位(科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适当减少。

 

附件: 实施绩效管理的单位(科室)清单

    

 

       

 

 

 

 

 

 

 

 

 

 

 

附件

 

实施绩效管理的单位(科室)清单

 

一、水利服务站组(13家)

伊山水利站、侍庄水利站、东王集水利站、杨集水利站、图河水利站、圩丰水利站、四队水利站、燕尾水利站、同兴水利站、下车水利站、小伊水利站、龙苴水利站、南岗水利站

二、涵闸管理所组(12家)

通榆河管理所、新沂河堤防管理所、叮当河涵洞管理所、枯沟闸管理所、叮当河北闸管理所、善南闸管理所、同兴闸管理所、界圩闸管理所、东门闸管理所、四圩闸管理所、洋桥闸管理所、燕尾闸管理所

三、局直属单位组(7家)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海堤管理所(河道管理所)、机电排灌总站、水利工程总队、打井工程队、恒泰水务公司

四、局机关科室组(11家)

办公室、财审科、农水科、规划科、工管科、防办室、水政水资源科、河长办、目标办、信访办、招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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