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06/2021-00004 |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2-02-27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水规〔2012〕2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时间:2021-08-1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厅直各水利工程管理处:
新修订的《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3月20日起施行,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我厅原《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苏水政〔2007〕3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省级水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苏水政〔2008〕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文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苏水政〔2009〕19号)、《关于印发<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苏水规〔2009〕3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
《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2012.2.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