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132/2020-00054
发布机构 灌云县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1-01
标 题 灌云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灌云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灌云县县水利局  时间:2020-02-0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 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2019年里,灌云县水利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水利。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包括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部分,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取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我局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水利局主要职能、水利发展规划、防洪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水利许可项目、人大建账承诺及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进行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29条,新闻媒体5条,灌云河长公众号53条,其他渠道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网络体系。

按照局党委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灌云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并将其列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

2、严格审核程序,迈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坚持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审核 “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开审核都严格按程序进行,确保网络安全,无失泄密责任事故发生,并形成完整记录。审核的一般程序为: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拟稿人在起草政务信息时对所拟政务信息应以何种方式公开提出建议并在发文稿上注明公开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如政务信息属不公开信息,则注明不公开理由,并交由股室负责人审核。

(四)平台建设

1、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群众知晓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投入专项政务公开软硬件设施资金,设置公示栏、刷新各类标语;利用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一是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关于节约用水公益性标语;二是印制了常用水法规汇编,制作了宣传单、宣传品、宣传标语横幅、画册等,在“3·22”世界水日当天,在县利群广场设立水法律法规咨询台,现场解答公共提问,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三是在机关大楼、窗口单位张贴宣传标语;四是依托县人民政府网,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日臻成熟,现在的水利门户网是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和主要载体。

2、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相应专栏的链接,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水利行业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建立水利工程透明运行的良好机制。

(五)监督保障

让全社会关注水利事业发展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公布了监督电话:0518-8881505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21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15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4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上升,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新形势下,如何在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和回应,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1、不断完善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公报、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快信息公开的频率,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梳理信息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3、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普及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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