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9X/2018-00005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1 |
| 标 题 | 县司法局关于落实灌委办传(2018)48号文件精神的情况汇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5月10日下午4:30我局利用集中学习机会,召集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两办出台的《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态,坚决拥护和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5-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县纪委<第五纪检组>:
5月10日下午4:30我局利用集中学习机会,召集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两办出台的《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态,坚决拥护和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如发现违规吃喝招待票据,坚决杜绝签字报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二、要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填写承诺书,承诺内容坚决执行县两办文件精神,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接受任何处分不后悔。
三、要求个人不但要自己执行到位,还要担负起监督他人的责任,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四、要求机关全员对之前情况自查自纠,如有违反向局主要领导解释清楚,限期整改到位,
五、对即将举办婚礼的孙某某,以及今后其他任何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必须履行相关申报手续,如填写申请报告、党员干部操办婚事申报表、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表等三份表格,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是我局传达落实县两办文件精神的情况。
灌云县司法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