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9X/2013-00018 |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3-09-12 |
| 标 题 | 司法鉴定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司法鉴定所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2-06-2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正式成立。鉴定所位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南首。法医临床鉴定设备齐全,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本地区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的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
灌云县人民医院鉴定所现主要服务项目有:损伤鉴定;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致伤方式推断;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受审能力评定;诉讼能力评定;医疗纠纷评定等。
鉴定所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公正、科学规范、客观准确的鉴定原则和公平正义、不徇私情、诚信友爱的服务宗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