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99X/2018-00003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2 |
标 题 | 县司法局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全国“两会”已于3月3日、3月5日分别召开,为确保会议期间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3-1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县司法局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县、乡镇(街道)各调处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各专业调委会:
全国“两会”已于3月3日、3月5日分别召开,为确保会议期间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将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要突出三个重点,围绕四个方面,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区域的排查调处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三是突出重点时段,要重点突出对“两会”期间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围绕四个方面:一是涉及“三农”问题、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环境污染、农民工工资支付、医患关系、债权债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各类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四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村务管理等矛盾纠纷。
二、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
各单位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起事端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特别是进京赴省上访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逐项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苗头早发现、早调处,发挥好“访调对接”机制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阶段,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逐一落实分管领导包案,制定切实有效的化解稳控方案,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落实好对信访人的稳控,坚决将重点信访人稳控在当地。对会议期间进京赴省来市非正常上访的,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及时将上访人劝返带离,并认真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要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包保责任表划分的东南西北四个包保片区(见附表1),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确保总结及时,严格矛盾统计报告制度
“两会”期间要规范执行矛盾纠纷日报、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逐级报送相关情况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每天下午2点40分前将“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包保责任表报县局基层科(见附表2)。各单位要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经验和做法,于“两会”闭幕一周内将“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情况总结报县局基层科。
灌云县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