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99X/2023-00008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
| 标 题 | 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的 | ||
| 文 号 | 灌委法办〔2023〕10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司法局 时间:2023-12-1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打造基层法治建设特色品牌,全面推动我县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着眼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试点先行、学习借鉴、实践提升、打造样板”的工作思路,整体谋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逐步把全县小区管理服务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资源、法治力量、法治元素导入居民小区治理,大力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风尚,持续强化和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小区治理法治化,着力解决小区管理权责不清、业主委员会覆盖率低和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用法治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面深化法治灌云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民主法治根基。
二、目标举措
自2023年起,全县每年新建“法治小区”示范点不少于5个,并在示范点建设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广,努力做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争取到 2025年底,全县建成“法治小区”示范点不少于15个。通过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小区”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律供给充足、治理成效显著,推动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组织架构完善
1.加强组织建设。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设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楼道居民组,形成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法治小区组织架构,全面加强“法治小区”建设组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依法进行,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委员会设置规范,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楼道居民组职责清楚,经常性开展活动。
2.建强专门队伍。推动建成由领导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组成的“法治带头人”队伍,建强由老党员、老军人、老模范、新乡贤和社区工作骨干等人员组成的“法治明白人”队伍,进一步发挥法治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机制健全
3.完善会议制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规范,充分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由社区牵头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社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围绕小区治理难点堵点共谋共策、共治共享。
4.畅通议事渠道。推动“援法议事”进小区,引导业主大会、业务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商、调解、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小区事项。小区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及时规范,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有渠道、有平台。
5.建立监督机制。梳理“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流程事项图”,厘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和业主委员会权责事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接受监督。
(三)优化法治服务,确保法律供给充足
6.强化法律服务力量。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下沉小区,定期在联系点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7.拓展法律服务途径。广泛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法律服务热线普法,及时向居民提供法律“微”服务。指导居民使用“苏解纷”微信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在“4·8 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
8.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动员知法守法、明理尚德的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非诉服务进小区,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共同体”。
(四)广泛发动参与,确保治理成效显著
9.设立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法治小区”建设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庭院、广场、长廊、宣传栏等互动区域设有法治元素,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普法内容。充分利用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援法议事”平台场所,浓厚协商议事氛围。
10.制定小区居民公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小区居民依法自治,制定完善自治制度,积极开展家风家训活动,制定小区居民公约,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
三、实施步骤
1.摸清底数,试点先行。各镇街要对小区进行摸排,选择具备条件或条件相对成熟的居民小区进行重点培育,按照“法治小区”建设标准进行重点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小区”示范样板。
2.总结经验,扩大覆盖。各镇街要坚持“法治小区”建设制度规定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抓,梳理总结在“法治小区”建设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活动计划、配套保障等方面经验。县委依法治县办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观摩会等,总结推广“法治小区”示范建设试点成果。
3.巩固成果,形成长效。各镇(街)依法治镇(街)办要将“法治小区”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法治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确保“法治小区”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是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镇(街)依法治镇(街)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县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示范点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法治村(社区)配套建设,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援法议事”活动等落到实处。
2.优化整合资源。各镇街在建设过程中要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扩大小区与司法行政工作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教育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互动合作,在民情收集、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联、法治共创。
3.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倡议书、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为“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居民群众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着力提升小区法治建设水平。要及时宣传报道“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展示基层法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