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99X/2022-00005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2 |
标 题 | 司法局科室职责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司法局 时间:2022-04-2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各科室、直属单位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涉港澳台交流合作等事务;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档案、扶贫、政务+公开、创文创卫等工作;负责信访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备案审查科。承办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计划工作;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县政府批准发布的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公示、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县委的备案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组织、承办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相互冲突和理解不一致的协调、解释工作;承办上级人大、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讨论调研和提出修改建议工作;承办全县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县政府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戒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大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依法审核办理或提请有关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案件,负责社区服刑人员不服警告处罚的复核,协调处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异地指定;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全县社区矫正日巡查、月研判等日常监管工作;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部署等;组织协调监狱服刑人员前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工作;指导、支持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开展刑释解戒相关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科。拟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工作;代理或者参与县政府行政诉讼应诉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承担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县政府涉讼法律事务;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开展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政府法制、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工作;协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承办全县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承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考核具体事务。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突发性、群体性纠纷事件;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工作,接听和解答群众来电来访;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仲裁工作,编制全县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九)公证管理和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开展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负责拟订、调整全县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公证员配备方案;编制全县公证名册并公告。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在灌云县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依法治县工作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灌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